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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

发表于2015-07-01

     

    注意啦注意啦:7月1日至7月31日,吉阳区将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一年级登记

    小编温馨提醒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登记时需提供以下9项材料:

   ①家庭信息户口簿;

   ②居住证或暂住证;

   ③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开具的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④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和本人工作单位劳动工资单(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⑤在本区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

   ⑥房产证明或经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⑦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卡;

   ⑧儿童出生证明或防疫《接种证》;

   ⑨儿童近期免冠照片2张。

   据了解,三亚市天涯区、海棠区、崖州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登记时同样需要提供以上9项材料。截至6月25日,天涯区已经完成登记;崖州区登记时间为8月26-27日;海棠区登记时间为7月下旬。


发表于2015-07-02

这个真是外来务工子女福音呀

发表于2015-07-02

扩散扩散~~~

发表于2015-07-02

天涯区的已经不赶趟了  为啥不早说

发表于2015-07-02

身边有需要的赶紧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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