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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终止原有企业合作 三亚“阳光海岸”调整业主单位

发表于2010-03-25
       三亚市政府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终止与“阳光海岸”项目原有企业的合作洽谈,并授权三亚湾管委会作为责任单位对”阳光海岸“项目进行整体策划。

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利表示,目前已建立旧城改造范围内的土地、房屋、企事业单位、人口及居民搬迁意愿的基本数据库以及土地评估和招商方案制定等,并向十余家投资商进行了项目推介。将从资金实力、企业业绩、搬迁安置方案和项目设计概念等方面对参与竞标企业进行全面评价,选出经验丰富的企业为业主单位。

据了解,项目区内涉及到大量搬迁。张利表示,将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区参与、企业开发”的模式,充分考虑到居民的权利和权益,实现政府、企业、居民的多方共赢。

“阳光海岸”是个旧城改造项目,位于三亚湾,是三亚的城市会客厅,将建成旅游娱乐商业的中心服务区,以彰显三亚整体的城市魅力和活力。但项目自2005年7月立项以来,由于多种原因,没有实质性推进。

发表于2010-03-25
那新的合作企业呢??
发表于2010-03-26
不知道又调成谁?
发表于2010-03-31
看来有内幕!!
发表于2010-04-01
是阳光山海湾吗?
发表于2010-04-02
我都说,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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