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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继续谈论大学是否有权开除当二奶的大学女生??

发表于2010-08-18
在2005年,华南师范大学将同居和破坏别人婚姻都归入违反校规,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处罚甚至被开除。但在任何惩罚前会举行听证,学生有权申诉。
无独有偶,近日《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正在该校试行,“发现当三 陪、当二 奶、当二 爷、搞一 夜 情的将开除学籍”。

请问大家,学校是否有权开除当二 奶的大学女生???
发表于2010-08-18
当然没有这个权利,请问那条法律上有此规定,我们只能说道德上不赞同。
发表于2010-08-18

不同意,这是哪门子的规定?

发表于2010-08-18
学校也是为了广大学生着想,不然如何让家长们放心的把孩子送去学校
发表于2010-08-18
对头,学校也是为孩子们保留最后的 一块净土。
发表于2010-08-18
好好一个校园搞得无烟胀气的。
发表于2010-08-18

这些事情只能是在舆论和道德上控制,不可能用法律条规来约束的

发表于2010-08-18
恋爱自由,管那么多干嘛
发表于2010-08-18
真不知道现在的学校是不是吃饱了一天到晚没事情干了
发表于2010-08-18
老爱干涉别人的私事,正事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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