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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合资买房的主意不错,但是要注意的也有很多。

发表于2011-07-27

朋友、恋人联合买房

房产证上应写明“按份共有” 还得考虑“隐形共有权人”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说,两个甚至多个没有任何关系的自然人,完全可以共同购买住房。只要买房的所有人都符合现在的限购政策,也就是本地户籍、名下没有住宅或只有一套住宅。

“比较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恋人合买,一种是亲戚、朋友合买。”

在房产局登记时,一套房产要登记多个产权人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会问: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这种产权关系,通常存在于夫妻之间。表示所有产权人,都对这套房子不分份额地均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指的是必须约定份额。可以存在于夫妻间,也可以存在于没有任何关系的几个人之间。如果买这套房子你出70%的钱,我出30%的钱,那就可以约定:各享有这套房子70%和30%的份额。

恋人或朋友合买房子,可以采取“按份共有”。

如果两个朋友合买房子,其中一个人是已婚的,那又多了一层麻烦。这个人的伴侣作为“隐形共有权人”,也对所买的房子享有权利,诸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这位“隐形共有权人”到场,房产证上也得加上这个人的名字。

 

 

“好朋友”买房一起贷款

银行认为这是“风险较大”的业务

房子的事,都是大事。抛开产权的问题不说,弄不好,还伤感情。

案例:2000年,两个好朋友在大塘新村合买了一套一居室的小房子,一个出的钱多点,一个稍微少点,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份额各50%。

当初买房时两人没有签协议,也没有明确今后怎么分。四五年后,要卖房子了。出钱稍多的那方要求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钱。出钱稍少的那方很生气,因为这几年来,房子装修、出租都是他一个人在打理,“这份功劳怎么算?”

虽然最后没闹上法院,双方平分了钱,但各自心里都不是滋味,关系也渐渐淡了。

发表于2011-07-27
还是感觉挺不靠谱的
发表于2011-07-27
跟前扯上关系的就没好事儿
发表于2011-07-27
是挺没劲
发表于2011-07-27
发表于2011-07-27
 不靠谱啊不靠谱
发表于2011-07-27
还是结婚的时候一起买吧,写两个人的名字
发表于2011-07-27
这也能行。。别弄到最后,房子没了,朋友也掰了!!
发表于2011-07-27
我感觉这个最后会影响感情
发表于2011-07-27
讲得太专业了,不过这种事情最好还是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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