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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高层领导解读节能方略 建筑节能已迫在眉睫吗

发表于2005-09-15
最近,建设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在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确保节能标准的落实。北京市建委继7月16日规定,北京市将实行商品房节能标准公示制度,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与业主签订有65% 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赔偿条款的购房合同后,近日,又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2005年9月1日起,达不到设计节能标准的项 目,将无法获得施工许可证。今后,没有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或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施工验收规程的,不得进行建筑工程验收。政府对建筑建造全过程强制性的节能监管政策正日益健全,建筑节能已开始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 

为推进建筑节能,2005年9月8日至9日北京新大都饭店,由中国房地产协会城市开发专业委员会、《中华工商时报》社、《楼市》杂志共同主办的“住宅及写字楼建筑节能研讨会”将在北京新大都饭店召开。本次研讨会将邀请中国建筑学会理事长原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建设部科技司副司长武涌、建设部质量监管处处长朱长喜、北京市建委副主任张兴野、中房协城市开发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平、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白胜芳、住宅产业商会策划中心主任陈辉等专家,就建筑节能与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的总体目标、分期目标及推动建筑节能时间表、建筑节能的最新调研结果及即将出台的配套政策、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北京如何保证达到65%的建筑节能目标、国外利用可循环使用的建筑材料建造的节能建筑对中国节能建筑的启示、技术时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新卖点等话题做权威讲演。并发布《楼市》杂志对北京为主的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建筑节能专项调查。 

当前,我国能源资源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建筑能耗已占全国能源消耗近30%。根据建设部对2000年以来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颁布后,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全国实施情况最新调查显示,2000年-2004年,总体上全国各气候区,按节能标准设计的项目为58.53%,按节能标准建造的项目为23.25%。在寒冷和严寒地区,两者值分别为90.08%和30.61%;夏热冬冷地区,两者值分别为19.98%和14.36%;夏热冬暖地区,两者值分别为11.20%和11.20%。其结果表明,达到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建筑比例比较低,而我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5年7月1日才刚刚开始实施,建筑节能的形势不容乐观。 

建筑节能迫在眉睫。但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还没认识到这项工作的紧迫性,或从成本角度考虑,对执行建筑节能不积极。一些开发商为降低成本,或者不愿修改已经做出的建筑设计,仍在延用过去的节能设计标准,甚至没有考虑建筑节能。这将会使企业在房地产市场进入技术时代后,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物业价值贬损在所难免。本次研讨会旨在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及各方专家对市场的分析及对即将推出新政策的解读,指点节能趋势。使广大房地产企业认清建筑节能的前景与重要意义,进而推进房地产业的建筑节能进程,促进整体行业水准、建筑产品品质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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