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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弑父杀姐案嫌犯小区被批捕~这该不会是咱小区的吧!?

发表于2013-06-21

由大河报率先报道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周口“弑父刃姐”案又有新进展。

昨日,周口市川汇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告诉大河报记者,

网上雇凶杀害其父亲和姐姐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日前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另外两名“杀手”吴某、张某,

也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同时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

5月12日凌晨2时许,周口市川汇区建安路某小区发生一起命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高天峰及其女儿高某某在家中遇害。案件发生后,周口警方迅速侦破案件,并将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高某(系死者高天峰之子)和张某先后抓获。案发4天之后,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湖南娄底市新化县落网。

 

据三名犯罪嫌疑人交代,高某通过网络联系上吴某(广西人)、张某(贵州人)充当“杀手”,雇二人前往周口杀害其家人,双方商定事成之后给付酬金。5月12日,吴某和张某深夜潜入高家,联手将高某的父亲和姐姐杀害,并卷走遇害者家中部分现金和物品后逃窜。

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后,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提请周口市川汇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高某、吴某、张某批准逮捕。川汇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吴某、张某已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决定批准逮捕。其中,张某系未成年人,作案时年仅16岁。

 

发表于2013-06-21

才16岁。是未成年,放了吧。长大后一定是人才!

 

发表于2013-06-24

现在的年是怎么了?一个个都那么偏激

发表于2013-06-24

16岁,少年,青春不似天一永远都是17呀,希望能有所悔改

发表于2013-06-24

河南人心都忒狠了

发表于2013-07-10
引用:半点澜衫在2013-06-21 17:00:36写道:
2楼

才16岁。是未成年,放了吧。长大后一定是人才!   

淫才倒不假

发表于2013-07-10
引用:离人在三亚在2013-06-24 14:12:06写道:
5楼

河南人心都忒狠了

好的还是有的 切勿以偏概全

发表于2013-07-10
引用:sgre1在2013-06-24 14:09:20写道:
4楼

16岁,少年,青春不似天一永远都是17呀,希望能有所悔改

话说天一17已不再

发表于2013-07-10

难道不该反思应试吗

发表于2013-07-19
引用:半点澜衫在2013-06-21 17:00:36写道:
2楼

才16岁。是未成年,放了吧。长大后一定是人才!   

绝对的淫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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