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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府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五项新措施,能使房价回落吗?

发表于2010-09-30

 

二次调控来袭!有关部委再出五措施!!

9月29日晚,多日在坊间被谈论的传言终于得到了证实。《新闻联播》和国务院办公厅的网站上公布了新一轮调整政策。为进一步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次调控内容:

一、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二、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三、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四、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五、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对于这一次最新调控的公布,各位网友大家都有什么看法?

1、您最关注的是哪条政策?

2、二次调控出台,今年您还会不会买房?

3、此次调控将对楼市产生怎样的影响? 

 

 

 

【相关导读】

有关部委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

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专家热议】

易宪容:二次调控表明政府调控信心不会动摇
赵晓:二次调控将对"金九银十"市场造成明显打击
叶檀:政府问责成调控“潜台词” 房产税必将推进
何芳:不抓政策核心 推进房产税试改毫无价值

 

【相关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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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简豆:中国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 

曾英杰:政策再调控始终从抑制需求出发 广州市场难有实质性影响 

大方:“二次调控”终出台:中央秋后算总账!

发表于2010-09-30

我最关心第五条,我是第一次听说阴阳合同这件事情,挺不错啊

发表于2010-09-30
我觉的这些结果还是很悬啊,不一定会产生多大的影响的,上有政策,下游对策
发表于2010-09-30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套数
这条措施不错,我支持!
发表于2010-09-30
这个有点悬啊?我觉得关键还是看市场,政府做什么都是影响不大的。
发表于2010-09-30
关键还是看市场
发表于2010-09-30
相信政府,一定会好转的
发表于2010-09-30
这个真不好说
发表于2010-09-30
长期关注中...
发表于2010-09-30
政府的调控还是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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