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网络上有人自称能代取公积金,请广大朋友不要轻信!
- 发表于2013-09-12
- 发表于2013-09-12
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 发表于2013-09-12
什么事都得打听清楚
- 发表于2013-09-12
关于钱的事都不得马虎
- 发表于2013-09-12
- 发表于2013-09-12
不要轻信!
- 发表于2013-09-12
为了钱,现在是什么法子都有啊
- 发表于2013-09-12
- 发表于2013-09-12
看着挺麻烦的
满大街的“代取公积金”小广告,是不是真的能取出公积金?
“能取公积金到底是真还是假?”
一位工作了八年的刘先生说,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有十几万块钱,可是由于房价高居不下,买房早已成了奢望,“我琢磨着怎么能把公积金取出来,投资理财也比只有活期利息好。”正是很多人和刘先生有同样的想法,因此让代办公积金的人业务多了起来,记者拨打了多个代办公积金业务的电话,均被告知办理的人不少。
连淘宝网上,也有商家以《北京住房公积金问答》的名义,遮遮掩掩宣称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商家宣称,我以性命担保材料保真,有的商家的成交量已达300多次。一位“买家”称,他已领到了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