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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家看看入法,网友原创《回家难》

发表于2011-01-07

君不见父母家中盼,忧思难咽饭。

在外游子心肠断,兜中空空心悲凉。

凝霜夜下单衣薄,陡壁四面影更单。

夜夜遥遥徒相思,年年月月盼还乡。

回家看看已入法,一票难求怎回家。

回家难,回家难,夜闻春节票价涨,使我流泪忆老家!

发表于2011-01-07
我很想知道,既然写入法律了,假如不回家有什么后果
发表于2011-01-07
常回家看看已经写入《老年法》啦
发表于2011-01-07
此次新《老年法》把常回家看看纳入,给老人一份法律权利,给儿女一份法律义务,以法律推动亲情孝敬走进新时代,则是法治精神的升华
发表于2011-01-07
这对于匮乏亲情看望的儿女也是心灵震撼,虽说带有硬性的强制,但唤醒的却是儿女亲情良知,不再坚守给钱给物就是孝敬的误区
发表于2011-01-07
在送礼不如送健康的语境下,送“常回家看看”给老人带来的亲情满足、精神振奋、幸福健康是不可估量的,谁能不为这种立法叫好呢?
发表于2011-01-07
更有些儿女一去不回头,孤独老人常与孤独相伴,天天愁云纠结,甚至过早萎靡死亡。“走时双亲健康,归来荒芜苍凉”,不正是一些儿女一生一世的遗憾吗?
发表于2011-01-07
早就该这样啦
发表于2011-01-07

父母需要儿女在身边照顾啊

发表于2011-01-07
现在大多数都是孤寡老人 老年人很孤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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