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爱车小区车库被撞,肇事者“跑了”?

发表于2015-11-19

刚看到一个附近小区的新闻,有车的业主们注意了,自己的车停在小区车库,一点要事先了解车库的监控设施是否完善,每月缴纳的停车费用也要问清楚具体包含那些内容。不然像这位女士一样,在自己小区的车库爱车被撞坏,竟然找不到肇事者,你说这责任算谁的,不管后果严重与否,遇到这种事心里也不会好受的吧~


新闻大概内容为:

家住三亚市新月路新月雅居小区(同心家园四期)的代女士近期某晚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103号车位,停车时并未注意旁边车位的车辆信息。第二天上午11点,她欲驾车外出,在地下车库取车时傻了眼:停放在车位内的汽车左侧车身被撞,出现凹陷,部分车身漆被刮。

随后,代女士找到小区安保人员,要求查看小区监控录像,寻找肇事者。但安保人员称,监控存在盲区,并未拍到肇事车辆。但表示按照管理制度,物业公司每晚都会对车库进行巡逻,对停车位内的汽车进行抄牌登记。可当她向物业要求查看车辆登记信息,对方直到第三天才告诉她,“由于当天下雨,值班人员并未抄牌”。

由于存在监控盲区,加上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代女士的汽车被撞后,至今未找到肇事者。

据了解,该小区物业管理方为海南鸿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网站简介中介绍称,其2012年被评为海南省物业综合实力十强企业,2013年作为三亚市唯一一家本土企业成功晋升成为国家一级资质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代女士称,业主按月交纳停车费,物业公司应该尽到管理的义务,监控存在盲区,就应该安装好监控,不能只负责收钱,不提供好的管理和服务。“如果发生更严重的事故,造成更大的伤害或者损失,谁来负责?”代女士认为,事发后,代女士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定责任,但物业方面反复推托责任。

海南鸿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月雅居小区(同心家园四期)何姓主任承认,小区地下车库监控存在盲区,当天也未落实抄牌制度。“事发后,我们一直都在帮助业主查看监控,寻找肇事车。”何主任认为,业主希望物业公司赔偿的请求不合理,因为业主每月交纳的150元为场地费,并非停车费,是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代收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




发表于2015-11-20

应该加强管理,既然收了费就应该负责的吧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