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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是真的吗?会白送吗?

发表于2016-10-28

有过看房经历的朋友都会有这样的感受,售楼处的置业顾问在介绍房子时都会提到“赠送面积”,那么这些面积是真的送给购房者的,还是只是开发商销售楼盘的噱头?


发表于2016-10-28

一、“赠送面积”都有哪些?

经常会送的有露台、飘窗、一层小院、地下室、阁楼等。

1、露台

露台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按照2013年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有些开发商会在后期设计的,将露台划到室内,变为室内的一部分。由于不计入建筑面积,露台其实是不计价的。


发表于2016-10-28

4、小院

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做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作为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

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

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子,送小院的房屋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屋单价。


发表于2016-10-28

5、阁楼

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将阁楼设计为卧室、书房或储藏室,面积比较大。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净高在1.2米及以上至2.1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结构净高在1.2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没有真正的赠送面积,还要看阁楼的净高,如果在1.2米以下,开发商其实没有真正赠送面积哦。


发表于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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