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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力支持房产税!!!

发表于2010-06-01
业主自行上报时房产贴税花,税额应该分层次,由低到高,超标越多,税率应该越大。
所有注册房产进行业主及同住人实名身份证制登记,如有重复登记即为逃税。
如有死亡或者离婚迁出致使面积超过最低起征点,补税。
先从本地户籍家庭开始,再由全国性展开,我就不信那些多套房产的家庭能逃得了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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