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三亚湾新城污水厂纠纷处理的最新进展(转载自中国环境报最新报道)

发表于2008-05-10
转载自中国环境报最新报道:

本报针对三亚湾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选址不当的报道《环保工程何以制造污染隐患》于4月1日发表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三亚市政府
分别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发现,环评单位未认真核实规划选址,导致环评地址和实际在建地址出现偏差。目前项目选址将有可能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
价。

据悉,三亚湾新城污水处理厂是解决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海问题、保护三亚湾环境质量的环保工程,是三亚市重点推进项目。但在开建后因离居住小区、酒店太近,引起周边居民不满。为避免事态扩大,三亚市水务局已根据市政府要求于2008年1月23日暂停了工程施工。

事件发生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新任厅长、党组书记严之尧多次召集办公会议,亲自做出工作部署,并多次派人到现场和居民中间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
多方利益之争。他希望有关方面采用新技术,高标准、严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厂,充分利用好土地资源,同时让居民群众分享到环保公益工程的成果。

针对选址问题,日前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对环评报告书中涉及的厂址内容进行了重新核实。经过多方面走访调查,调查组认为三亚市水务局是按《三亚湾新城
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进行工程建设,并未主观故意擅自变更环评确认的厂址。环评厂址和在建厂址不一致,主要原因是三亚市水务局技术人员与海南寰亚生态环境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书编制人员在第一次现场勘察时,由于当时的新城路尚未通车,未能近距离勘验规划确定的污水处理厂位置。没有按规划厂址的红线图认
真核实项目具体位置,指认厂址时出现了偏差。现场勘察厂址后,环评单位也未认真核实项目业主提供的规划选址资料,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仍按现场指认的地
点开展环评。

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同时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提出4条处理意见:一、为避免矛盾激化,防止事态扩大,三亚市水务局须暂停三亚湾
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二、三亚市水务局须尽快委托有环评资质的单位对目前建设项目的选址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重点论证选址的环境可行性。选址可行性
通过环评论证后,方可恢复工程施工;三、鉴于规划选址处南边已建有居住小区、酒店等,建议对三亚湾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合理优化工程选址,工程用
地与其它项目进行置换,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四、如规划无法调整,建议对三亚湾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规模进行调整,只建一期工程,日处理规模控制在1.5万
吨。同时项目用地尽可能向北移,确保与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记者发稿时获悉,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又派出省环境监察总队、执法监察局、环境监督管理处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再次赶赴三亚,会同三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及居民代表就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商讨。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