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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亚地税局“抱西瓜捡芝麻” 全面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税

发表于2013-01-07

   个人出租房屋税是全国各地征收的一大薄弱环节,即便是发达城市的发达商业区,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税“招数”用尽,也收效甚微。2012年4月以来,海南省三亚市地税局按照省地税局“既抱西瓜,又捡芝麻”的精神,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税收形势,拓宽新税收增长点,在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2012年的11月,三亚主城区半年内个人出租房屋税税收收入近2700万元。

发表于2013-01-07

试点:红旗街179户纳税人

  去年4月份中旬的一天,刚成立的三亚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称:个租税办公室)工作人员与红旗街居委会工作人员,正在向红旗街沿街商铺做调研。一位阿婆从里屋跑出来,冲着工作人员说:“你们快点出去!我祖祖辈辈住自己盖的房子,还没听说过要交税。”

  面对房屋租赁业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应税行为隐蔽、计税依据难以掌握、主动申报者较少等困难,三亚地税先成立了个租税办公室,又充分依靠当地政府来广泛发动街道、乡镇、居委会力量参与管理。

  “租受双方签订的都是阴阳合同,我们不可能准确的知道业主具体将多大的面积租了出去,”三亚市地税局局长孙赫认为,既要在纳税人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征税,还要体现税收的公正和公平。

  针对房屋出租户的不同特点,三亚地税根据不同地段出租情况的差异,拟定了对房屋出租税收进行A、B类管理。A类为个人生产经营自用房屋;B类则为个人出租房屋。

个租税办公室决定在三亚最古老的商业街——500米长的红旗街共179户纳税人开展试点。

发表于2013-01-07

突破:三次公示和丈量“秘诀”

  第一次,一大片的告示张贴在红旗街口的宣传墙上:红旗街一百多户户主,谁家出租了多少面积,计税价格多少,分别排列在小格子里。“户籍式”信息开始接受纠正和相互监督。

果然反响强烈,有户主认为量错了,还有户主认为多量了,有户主认为比同样面积的邻居数额大……

  于是召开纳税人座谈会,收集意见,进行第二次丈量,并对征税方法进行了调整。第二次公示后,再次收集意见,调整,第三次公示,再无人异议。

税务局最终核定红旗街每月每平米租金为100元。如某商铺丈量出租面积为100平方米,则每月的房租收入为1万元。

  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月起征点2万元以上按5%征收营业税。如某人一年出租房的租金是12万元,分解到每个月收入才1万元,不达到营业税起征点,就不征收营业税。“其实负担并不重,刚才那个案例,每月仅纳税400元。”税官们解释。

发表于2013-01-07

效果:半年检验成效显著

  从去年的4月中旬到5月底,红旗街的主动申报率达90%以上。

  “红旗街每月每平米100元,其他街道有的80元,有的60元,有的120元……。解放路分段收,最贵的是250元。”个租税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不同地段租金价位都以确定了的最低出租计税价为准,按房屋顺序统一编号,纳税人的“户籍式”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征税再也不会出现随意性了。

  同时,三亚地税还制定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流程,出台了房屋租赁参考价格、房屋租赁面积丈量办法等5个制度,为整个房屋出租税收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取得了红旗街的成功试点经验后,三亚个人房屋出租税向建设路、跃进路、和平路、解放路等河西、河东两区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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