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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让人欢喜又让人愁...

发表于2014-01-07
  • 作为楼盘的一种前期营销手段,一般可视作房地产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进行的变相内部认购(认定、登记)行为,这个“筹”代表了购房者的购房诚意。“”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购房者在房地产开发商那里登记个人资料,并交纳一笔数额从数千元到数万元甚至更高的“诚意金”后,领取到VIP卡、优惠确认单等名称各异的“凭证”。这些“凭证”,即是购房者获得了以后优先选房资格或者开盘后获得某种价格优惠的资格。一般来说,有“”资格的人群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套数。

    有了“”,当然就有“解筹”。解筹就是接下来的第二步,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再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付,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解筹相当于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合同,一般解筹日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几天之内。

    因附带有不少优惠条件,吸引了大量的购房者。例如期间“交一万抵两万”、“交五千抵五万”、“每平方米比开盘价优惠300元”、“享有优先选房权”等。作为普通消费者,不在意房地产开发商采用哪种销售方式,只关注公司的品牌和房子质量,觉着提前认购相对还是能些。而不少的购房者都有类似的想法。毕竟,前后对比,尤其是已经开盘发售的楼盘,者确实比未者可节约数万元甚至更多的购房款。

  • 相对于短期内多个楼盘的活动,不少对于在哪个区域购房犹豫不定的购房者又有些发愁:如果都,每个楼盘几乎以万元的倍数为单位的“金”,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并且虽然房地产商基本都宣称金可退,但一般都在开盘之后一段时间,万一确定在某一楼盘购房,而其它的金暂时退不回来凑不够首付,又会丧失购买机会;如果不,又无法享受种种优惠。因此,火爆的表面热销现象,又反过来促使一些购房者为了“占个好位子”、“抢个好房号、优惠价”而盲从跟风。


发表于2014-01-07

说的很在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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