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三亚二手房过户税费收取标准说明
- 发表于2011-05-02
三亚二手房过户税费收取标准说明
税费项目 | 收取标准 | 付费 (税)方 | 收费(税)单位 | 批准文号 |
营业税 | 5.55% | 受让方 | 地税务局 | 地税务局 |
契税 | 3% | 受让方 | 农税务局 | 农税务局提拱 |
个人所得税 | 有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土地增值税)×20%;无土地增值税:现评估价×2% | 受让方 | 地税务局 | 地税务局提拱 |
土地增值税 | 按四级累进计算法:增值额*(30%,40%,50%,60%) | 受让方 | 地税务局 | 地税务局提拱 |
住房交易续费 | 新建房3元/m2,存量房6元/m2,商业用房新建5元/m2,存量10元/m2 | 受让方 | 交易所 | 琼计价管(2002)490号和507号 |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 100万以下,费率%0.5;100-1000万,费率0.3%;1000-3000万,费率0.15%;3000万-1亿,费率0.1% | 受让方 | 交易所 | 琼计价管(2002)915 |
“菜蓝子”价格调节基金 | 0.3%(土地转让不收取该项目费用) | 受让方 | 市政府 | 市政府(1994)184号文三府(2000)16号文 |
测量制图费 | 300元//套,房地产开发商新开发商品房转让的,此项不收取 | 受让方 | 信息中心 | 车测财字(2002)3号文 |
档案保管费 | ≤300元 | 受让方 | 信息中心 |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税务厅琼价费字(1993)334号文 |
土地权属登记费 | 0.2元㎡ | 受让方 | 权属调查办 | 琼价费字(1993)150号关于《海南省土地登记收费标准及其管理办法细则》 |
产权证本费 | 20元/宗 | 受让方 | 权属调查办 | 琼土环资籍字(2001)27号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关土地正本费收取准文件的通知 |
房屋转移登记费 | 80元/宗 | 受让方 | 权属调杳办 | 琼价费字(1993)334号《关于建设系统行政事业部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
印花税 | 成交价×0.5% | 受让方 | 地税务局 | |
查档费 | 50元/宗 | 受让方 | 信息中心 | |
评估费 | 评估价×0.65% | 受让方 | 评估中心 | |
说明:1计税和计费的依据按评估价,合同价就高原则;2营业税中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税、教育附加费;3属划拨土地的房地产转让应按规定补交40%的地价款;4满足下例条件的,收取土地增值税:a.房屋面积≥144㎡,b住宅小区容税率≤1.0,c.大于政府公布住房综合平均价格;5.新建商品房住房交易手续费由发展商支付;6,在计算土地交易费时,转让房地产不能分割出土地价格的,按房地产总价的30%计算土地交易手续费。 注:此表仅做参考,具体解释权归相关部门。划拨地的交易过户税费收取标不完全相同。 |
三亚二手房:李奎(小四川)
电话:1397689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