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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退休教师到三亚养老 开发商逾期交房遭索赔20万(图)

发表于2010-03-31

案例一
开发商逾期交房遭索赔20万
购房者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及往返路费等,三亚城郊法院近日开庭审理
“三亚湾新开发的五星级酒店,57平方米的标准间,有厨房,酒店式管理,共有三种方式供您选择,价格2.3万元/平方米……”这是去年4月5日,三亚××产权式酒店一位房主发布的售房信息。而今年3月17日某网站上一则广告称,“××滨海花园位居海景一线,1、2楼价格为每平方米4.5万元,9楼为5.5万元。”内蒙古籍的某高校退休教师郭淑环,在2007年买下三亚××滨海花园4楼一套房子,日前,因交房纠纷,她把项目开发商告到三亚市城郊法院。三亚市城郊法院近日开庭审理该案。        退休教师到三亚购房养老
郭淑环2007年来海南旅游后,决定在三亚买套房子养老。
2007年6月10日,郭淑环与开发商三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其本人和儿子名义,购买“××度假花园”一套装修精美的酒店式度假公寓,建筑面积136.2平方米,价格为23033元/平方米,总房款213.8万元。该公寓委托开发商按酒店式经营管理,郭淑环每年可在公寓度假近1个月。
郭淑环按照合同约定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在2008年10月底抵达公寓,对房子进行验收。
郭淑环仔细检查发现,她所买房子不合格的地方有10余处。2008年11月2日,她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开发商修复房屋,并拍下照片。
去年11月7日,郭淑环从老家来到三亚,发现该房子所有不合格的地方均未修复。郭淑环经过多次交涉,开发商才于去年11月10日修复了房间的主卧室、卫生间地面、通风设备等7个不合格的地方。开发商随即要求郭淑环签署验收合格材料。郭淑环要求开发商继续修复木地板和大理石等地方,拒绝签署验收合格材料。两天后,开发商正式答复无法再进行修复。
去年11月18日,开发商向郭淑环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11月20日,郭淑环在开发商拒不出示《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验收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无奈签收了她认为不合格的商品房。
购房者把开发商告上法庭
郭淑环提出,开发商应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按其提供的样品房标准交房(包括更换冰箱、沙发套及卫生间挂件等),同时按照合同规定交房。
郭淑环称,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就交付完余款,但开发商逾期410天交付房屋,按照合同约定,每日赔偿已交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共计19.2万元。郭淑环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她往返路费等费用约1万元。
开发商辩称,该公司所有的商品房都已验收合格,2008年9月6日,房屋整体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三亚市规划建设局下发了《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合同中未约定冰箱等事项,卫生间的挂件及大理石也没有问题。开发商还称:首先,该公司不应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第二,交房时,房屋已达到合同约定的房间内装饰标准;第三,开发商不应承担郭淑环的其他费用约1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提醒
购房合同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冯桦律师说,购房者如发现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拒不签收,可邮寄相关书面材料,并及时存档取证。如开发商拒不履行义务,逾期不交付经验收合格的房屋,购房者可起诉开发商。
为避免此类纠纷产生,建议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对交付使用的条件须明确约定,指出只有完全符合交付条件后才算是正式交付,否则出卖人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同时可约定出卖人交付未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无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交付未经验收的房屋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冯桦提醒广大购房者,一般购房合同约定,逾期办理房产证的,应按照每日支付总房款的“万分之几”计算违约金。但需防范开发商在合同中误导购房者,如其故意去掉“每日”,若开发商延期20年交房、逾期20年办证,也只赔偿总房款的“万分之三”,业主可能将遭受巨大损失。                           

发表于2010-03-31
这倒是个警讯!
发表于2010-04-01
能够获赔还不错!这个人肯定后台硬!
发表于2010-04-08
版主说的不错,我也应该考虑一下。
发表于2010-04-20
世界就是有这么多新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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